13人被判刑!重庆大足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覆灭
7月22日,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对周良东等13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公开宣判,以开设赌场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故意伤害罪,数罪并罚,判处恶势力团伙首犯周良东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,判处其他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:2014年以来,被告人周良东先后纠集被告人赵修建、张安望、宋绿航、陈茂、张安科、肖奎、肖正堃、张余强、万盛旭、李红军、谭光强、唐文等人在双桥经开区双路街道黄桷小区一居民楼、居委会附近、邮亭镇水利村等地以起码股方式开设流动赌场,抽头渔利80000余元,为上述人员发工资、提供食宿、娱乐消费;2014年9月19日至2017年11月29日,为争夺、维护赌场利益、防止有人在赌场闹事,周良东为赌场配置了刀具并组织上述人员先后5次在双桥经开区寻衅滋事,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、1车辆受损的后果;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,周良东安排其团伙成员2次实施暴力讨债行为。2017年3月,周良东为帮助他人争夺赌场利益,参与谋划伤害他人致刘某某重伤二级。周良东制定规矩对人员进行管理,要求上述人员要听招呼、不吸毒,逐步形成以周良东为纠集者,其他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。
法院审理认为:被告人周良东先后纠集被告人赵修建、张安望、宋绿航、陈茂、张安科、肖奎、肖正堃、张余强、万盛旭、李红军、谭光强、唐文等人在双桥经开区开设赌场、多次寻衅滋事、实施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形成了以周良东为纠集者,其他12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,应依法予以惩处。周良东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故意伤害罪,赵修建等1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综上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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